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公示

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于2024年4月22日完成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考核,现公示考核成绩。公示期为4月22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院办公室或人事处联系。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内人社发[2019]49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引进人员工作程序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号)有关规定,我院于2024年4月22日完成2024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或人事处,电话:0471-7381035或0471-7383759。

心理学院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2024 22 0471 公示 事业单位 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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