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根据《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遵市卫健函〔2024〕82号)要求,现就我县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和2023年度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开展简化程序定向招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定向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名,其中:余庆县龙溪中心卫生院3人(定向到苏羊村卫生室1人、小河村卫生室1人、芝州村卫生室1人),余庆县大乌江镇卫生院1名(定向到箐口村卫生室)。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在2023年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且报名当日仍然在我县村卫生室工作。
3.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要求的必须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余庆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股办公室
提交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进入村卫生室工作至今的证明(提供所在乡镇卫生院出具证明后到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股核实签署意见)。
报名时根据前期省级审核通过的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按照本次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再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方可纳入本次简化程序招聘范围。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
(二)面试地点:余庆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岗位均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经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入场。
五、选岗
面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成绩排名先后进行选岗,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放弃选择岗位的,由余庆县卫生健康局、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试选择岗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余庆县卫生健康局、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余庆县人民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余庆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备案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余庆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后,报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管理
(一)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二)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851-24622278
附件:
1.余庆县2024年简化程序定向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余庆县2024年简化程序定向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
余庆县2024年简化程序定向招聘大学生
乡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余庆县 招聘 聘用 人员 面试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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