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公安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4月22日至26日。拟聘用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对公示人员有疑义者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可邮寄或送达隆安县公安局政工室,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26日。反映情况者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严格执行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现将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应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于2024年4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隆安县公安局政工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799)。监督举报电话:0771-6512265。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隆安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警务 2024 隆安县 公示 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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