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总成绩名单
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1)。
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70-8817424
二、体检相关事宜
根据《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2024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2024年通过考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9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29日早8:20前自行到达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一楼大厅,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承诺书》(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每人40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体检须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黑色碳素笔。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体检承诺书》(详见附件2),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2、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六)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切记有关事项。
2、孕期、生理期应聘人员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3、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熬夜。
4、“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病史”栏等信息,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不得弄脏、弄皱,不得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提前贴照片,否则作废。
5、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6、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应聘人员,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请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470-8817424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
附件2:体检承诺书
附件3:体检须知
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附件2:
体检承诺书
体检应聘人员已认真阅读《2024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本人承诺:
一、已知悉告知事项和证明义务,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体检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三、本人自愿服从体检安排,遵守体检纪律。体检过程中不随意交流、大声喧哗,不向体检工作人员、体检医生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本人承诺体检当日没有影响体检结果的事由(如:服用药物等情况),接受体检及复检的最终结果决定。
承诺人:
年月日
附件3:
体检须知
各位体检应聘人员:
恭喜你进入体检环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体检前应避免食用脂肪含量过高和含糖量过高的食物,禁止饮酒。
2.体检当日早晨需要空腹(禁食、水)。
3.留取尿标本时尽量接中段尿液。
4.女性考生尽量不要穿长筒丝袜,避免浓妆检查,如怀孕或在月经期,请及时告知有关工作人员。
5.按照统一部署分组进行检查,不要擅自行动,改变检查顺序,保持诊室肃静。
6.体检结束前请勿将姓名等个人信息填入体检表。
预祝全体考生体检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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