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度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怒江州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6名临床护理人员。招聘条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护理学历及护士资格证。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28日,地点为该院门诊楼护理部。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择优聘用。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舞弊行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队伍结构,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

3.年龄30周岁(含)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其他条件

临床护理

护理学

6人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

年龄30周岁(含)以下。取得护士资格证。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8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怒江州中医医院门诊楼4楼护理部

(三)报名方式:只接收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张近期证件照(蓝底1寸)。

(五)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考察或聘用资格;2.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五、面试、考核

(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怒江州中医医院具体负责实施。

(三)注意事项: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七、聘用

(一)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试岗、聘用。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三)递补人员最低控制分数≥60分(总分100分)。

八、公示

聘用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工作纪律

(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医院纪委的监督。

(三)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命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四)遵守考试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86-3051891(护理部)

监督电话:0886-3051889(党政办公室)

标签: 招聘 报名 人员 体检 聘用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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