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毛里求斯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我校公开选拔毛里求斯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2-4年。中方院长应具有副高职称,熟谙驻在国国情文化,精通英语或当地语言,具备管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须填写推荐表,经学院审核推荐,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中方院长外派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国家规定及校内暂行规定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我校孔子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公开选拔毛里求斯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方院长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或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六级以上职员;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了解驻在国国情文化,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对中文教学等相关工作有一定了解;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7.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二、任职年限及派出时间

1.中方院长聘期为2至4年,2年为一个任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学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任。

2.毛里求斯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派出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请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推荐表由所在学院/部门交至国际处(联系人:俞洁;联系电话:86845627;办公室:1号楼220);

3.报名截至2024年5月15日。

四、外派期间工资待遇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及《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教师待遇的暂行规定》(浙理工人〔2016〕16号)执行。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doc

标签: 学院 孔子 中方 院长 推荐表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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