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的公告

海珠区龙凤街道公开招聘一名雇员,从事行政管理或执法辅助工作。应聘者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等资格条件。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通过公示者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将取消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充实街道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辅助或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服从管理,工作作风正派,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能适应节假日加班,外勤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要求。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5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五楼(工业大道北60号)、咨询电话84305036(咨询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报名要求: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社保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该表需打印签名)。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接到短信后需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同分情况下可同时进入面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可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察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xls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面试 笔试 招聘 体检 30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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