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市在稳就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队伍总体实际情况,解决工作量大及工作人员短缺等问题,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现作出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人数
我单位共招聘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10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东宁市辖区内户籍,年龄女47周岁(含47周岁)、男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学信网可查),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六镇工作人员需满足长期生活工作在所在镇,能够长期稳定从事医保服务工作的条件。
三、考试及报名参考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考务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3日止,由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4、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宁市建国路85号五楼513。
5、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出示在学信网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张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户口首页本人页,就业创业证首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有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附加学位证复印件一张)。
6、报名时需填写《东宁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7、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8、经过报名、面试等程序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录取人员成绩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
四、录取考核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实行,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列前10名的考生予以录取,弃考及通过面试入围而自动放弃岗位人员,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岗位聘用待遇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由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安排集中培训两个月后分配至六镇及社区(绥阳街道)上岗,薪资待遇1450元/月,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因个人原因入围后未按照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求如期报道,将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不予录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2020]3号),聘用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聘用人员应接受并服从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需退出公益性岗位队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及经济补偿的规定。招录后,如因个人考录、辞职等原因不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直接录用,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导致影响报考或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报名、考试、资格审查、报道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报考相关咨询电话:0453-3679155
东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东宁 岗位 招聘 公益性 报考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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