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法检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非法官助理岗位和非检察官助理岗位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7:30前到达面试地点;上午7:3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保山技师学院9号楼,地址: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四、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并按工作人员要求集中点名。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及规则。
(三)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场内人员抽签确定考场。
(四)面试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引导考生依序进行面试。
(六)考生在考场内面试结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后,考生有序离场。
五、面试评分方法
(一)面试评分采用信息化面试系统进行统计。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合格后加盖印章的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上述证件材料缺失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面试期间进行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与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十)考生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次面试不指定相关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保山市法检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非法官助理和非检察官助理面试日程安排
标签: 面试 考生 成绩 录用 2024 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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