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面向社会招募便民警务站和村(社区)警务室岗位。招聘条件包括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良好的政治素养等。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符合条件者可于2024年4月20日至26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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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霍城县公安局拟招聘辅警。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事业,群众公认;(3)男性,民族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后出生)18岁周岁以上(2006年5月1日前出生);(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为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6)退伍军人、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前期从事过辅警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及以上的治安行政处罚的;(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5)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9)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招聘工作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1、现场报名地点:政工科、清水河分局、各公安派出所(含边境)2、资格审查:携带《霍城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政审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体能成绩合格入选,不合格不入选。因自行放弃体能测评或测评项目参加不完整的取消成绩。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按程序递补。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确定拟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公示3天。正式聘用后,由公安局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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