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市北辰区拟聘用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示期为4月19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等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19日—4月28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北道2号(300400)

电话:022-26390195、26823981

联系人:窦占民刘俊华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公示 北辰区 天津市 信函 20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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