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引进人才,稷山县参加西北农林科技大학교园双选会,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6名。应聘者为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排队、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招聘按程序进行,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符合条件者可于4月23日-25日现场报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县委“1861”工作总思路,持续开展招才引智大行动,引进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参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双选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稷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4月 19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同时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南绣就业指导中心107房间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招聘方式

此次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5倍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8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考察、体检

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生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考察和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稷山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的,在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5555665

附件1:稷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稷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稷山县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

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招聘 体检 聘用 面试 岗位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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