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溪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本溪市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将于4月22日进行体检,地点为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生需按时携带证件和体检费参加体检,注意空腹禁水。体检过程封闭,考生须服从安排并关闭通讯工具。女性月经期间需补检。体检不合格者可在7日内申请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详情见附件人员名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本溪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将于2023年4月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8:00

地点: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明山区胜利路31号)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签字笔、一张一寸照片、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费350元。考生务必按时参加体检,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关闭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交谈,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有问题向领检人员或组织方反映,不得向体检医生询问单科体检结果。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全过程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生家属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进出时由领检人员引导,不得擅自离队,体检结束后及时离开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不得 #2023 #本溪市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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