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信息发布服务指南(含招聘流程、应聘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的就业咨询、职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登记等服务。怀远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即时办理手续。求职者可通过现场或电话方式向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应聘,服务流程高效便捷,特殊情况时限可延长5个工作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承办机构

怀远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三、服务对象

本辖区企事业用人单位。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会员单位可免予提供);

2、招聘简章(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流程

1.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向区人才中心申请。

2.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办结:工作人员初审后,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应聘方式

申请人向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或电话求职应聘。

八、服务流程

1.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向区人才市场申请。

2.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办结:工作人员初审后,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特殊情况延长5个工作日。

十、咨询方式

怀远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552-8858068

标签: 就业 申报材料 办理 向区 公共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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