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4年购买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彭阳县公示了75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安置期限1年,补贴标准为1287元/人/月。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1日,如有对安置资格存疑,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来访方式向县人社局举报。举报经调查属实且影响安置的,将取消举报人安置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关于印发<彭阳县2024年第一批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社发〔2024〕17号)精神,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海正林等75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安置期限为1年,补贴标准为1287元/人/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99;

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2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附件:彭阳县2024年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备案表.pdf

标签: 2024 彭阳县 保障局 安置 公益性 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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