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招聘24人,均为勤务辅警。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3)。
(一)勤务辅警应聘资格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二楼大厅(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号),联系电话:0596-2622418。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报名时段为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材料提交。①经签名确认的《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辅警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辅警政审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和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③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④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征信报告1份。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的毕业证书、专业资质、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5.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治安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及格(含6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没有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所报考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1.男子组
测试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 | ≤5′00″ | ≤5′1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测试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800米跑 | ≤4′30″ | ≤4′4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199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3年4月14日及以前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注意:
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运动。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1.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2.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0。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3.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纹身视为不合格。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文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出现空缺时,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补充招聘手续。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人员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龙文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
6.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7.以上所设数字均含本数。
8.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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