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第四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考核,现公示六位博士合格人员。\n\n公示期为4月19日至23日,如有异议可反映。通过公示无异议人员,将办理聘用手续。\n\n监督电话:0991-4113502、4112132。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和《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公告》要求,现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岗位代码

学院

岗位类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1

A24002

商学院

专任教师岗

412828********2442

博士研究生

2

A24005

教育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

620523********3221

博士研究生

3

A24006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

653122********1798

博士研究生

4

A24007

心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

652327********3026

博士研究生

5

A24013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专任教师岗

231182********1211

博士研究生

6

A24015

生命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

341125********1277

博士研究生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考核合格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完成政审、体检等工作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991-4113502、4112132。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专任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学院 2024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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