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面试名单公示

上海政法学院公布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遴选公示名单,共28名学生入围面试。学生来自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和国际法学院,通过学业成绩、英语成绩等多项考察,具备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公示期自2024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该名单为拟遴选名单,最终入选名单以面试结果为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建设方案》,学校发布了《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面向2023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遴选“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学生。

经教务处、国际法学院对已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英语成绩及其他综合能力进行考察,确定了符合面试条件的学生名单。现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学院

1

刘怡菲

法律学院

2

许迈康

法律学院

3

惠言澄

法律学院

4

徐 艺

法律学院

5

孟一明

法律学院

6

蔡圣婕

法律学院

7

许萌萌

法律学院

8

王雨晨

法律学院

9

何益萍

法律学院

10

谭佩儒

经济法学院

11

郧霄文

经济法学院

12

闻 蕾

经济法学院

13

沈立帆

经济法学院

14

王淑妍

经济法学院

15

胡钰曼

经济法学院

16

程 雨

经济法学院

17

许 婧

经济法学院

18

田飞扬

经济法学院

19

张琼允

经济法学院

20

张春然

经济法学院

21

王伊晨

国际法学院

22

夏兆洋

国际法学院

23

董菲菲

国际法学院

24

翟书原

国际法学院

25

周佳琦

国际法学院

26

张弘毅

国际法学院

27

杨翊忻

国际法学院

28

陶君成

国际法学院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39225058,18817374005

电子邮箱:yanping@shupl.edu.cn

教务处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学院 法学院 国际法 法律 涉外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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