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43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所称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8-3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有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精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被行政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其他不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4、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以及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二)岗位条件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此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学历毕业证书、身份证影印件,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影印件发xsgafj@163.com邮箱。
(二)笔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同分同进)。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男性(俯卧撑、1000米)、女性(仰卧起坐、800米)测试等。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前需查验身份证。
(四)面试。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面试前将报名表、学历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证件2寸照片2张,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交工作人员。
对应聘文员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评、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评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业务技能能力,面试主要测试适岗能力。
(五)体检。根据考试占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等情况。
(七)录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公安局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八)录用。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对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信息,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9665022。对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招聘咨询电话:
巡特警大队 15851100692(刘警官)
交警大队 13851106696(张警官)
法制大队 15251005387(刘警官)
科信科 13815507021(李警官)
看守所 13611525603(马警官)
报名联系人:
0515-89665095(杜女士)
响水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招聘 人员 面试 测评 岗位 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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