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事务中心拟聘用聘员的公示

清远市财政局事务中心对其通过招考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刘敏怡进行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可向事务中心反映。根据公示结果,经查证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者,将按照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严重问题经查实者,不予聘用;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者,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清人社〔2023〕5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中心已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刘敏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财政局事务中心反映,电话:0763-3877321。

清远市财政局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聘用 2024 清远市 公示 19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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