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已于2023年12月6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岗位代码为B1等12个岗位的相关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考核形式及占比
B1、B2、B4、B5、B6岗位考核形式及占比为: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考核形式及占比为:笔试40%、面试60%。
(二)参加本次考核的岗位编号及岗位名称
B1医疗设备专业教师、B2计算机教师、B4实验员1、B5实验员2、B6财务审计工作人员、B7专职辅导员1、B8专职辅导员2、B9专职辅导员3、B10专职辅导员3、B11继续教育工作人员、B12行政管理1、B13行政管理2,共12个岗位。
(三)技能考核:根据岗位不同采用试讲或实操等形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试讲时间10分钟,要求板书,不得使用PPT。实操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面试考核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 | 考核形式 | 岗位编号 | 考核地点 |
4月26日(周五) 上午8:30 (迟到考生不得进场) | 技能考核 | B1、B2、B4、B5、B6。 |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培训中心二楼报告厅(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请考生从东门进校) |
4月27日(周六) 上午7:30—8:00 (迟到考生不得进场) | 面试 | B1、B2、B4、B5、B6、B7、B8、B9、B10、B11、B12、B13。 | 南京商业学校北校区 (南京市鼓楼区嫩江路36号) |
三、考核人员名单
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核,否则不能参加考核。
2.考生参加考核应保持仪表整洁,着便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
3.在考核时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等,否则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考核期间全程封闭,不得与外界联系,根据抽签顺序进行,本人考核结束即可离场,预计4小时结束当天全部考核,请提前做好个人事项安排。
五、录用办法
技能考核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要求计算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司老师025-68170915。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
附件1: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员名单(三)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员名单(三).xls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考核 面试 岗位 聘用 技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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