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拟招募10名辅警,面向已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人员。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和聘用,考试包含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薪酬待遇参照市相关规定执行,包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监督单位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云浮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从事过辅警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为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从事过辅警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从事过辅警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为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等勤务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双侧裸眼视力4.8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云浮市公安局三楼车管所督导股办证厅(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联系电话:0766-8130277。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士兵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3张红底大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如实填写《云浮市公安局2024年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等个人相关信息,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审查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安局聘员(辅警)、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自行淘汰。

1.笔试。笔试设一门综合科目,主要考核考生职业综合能力水平,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工作完成后10日内进行。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公安局聘员(辅警)、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自行淘汰。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要求: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cm,4×10米往返跑≤13"4。其中10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纵跳摸高和4×10米往返跑一次不合格的可补测一次。三项体能测评任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可依次递补人选。

3.面试。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对拟从事岗位日常业务的处理、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具体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1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空缺人选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政审和聘用

(一)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调取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二)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平安云浮”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云浮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试用期:聘用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中共云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标准调整和规范办公经费的通知》《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标准表》聘员类别及薪酬标准执行(约3705-4680元,薪酬已包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辅警享有的假期和相关待遇,按照省、市和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由云浮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驻云浮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云浮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66-8130210(市纪委监委驻云浮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766-8130003(云浮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0766-8130277(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云浮市公安局2024年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云浮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云浮市 公安局 招聘 合格 聘用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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