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其中临洮县医疗保障局2名(医护服务员2名);临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保安1名,保洁1名),主要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临洮县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定人社发〔2023〕484号)规定的大龄、零就业家庭、低保、残疾、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等类型之一,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须开展跟踪服务,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申请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2.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4年4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调度、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保洁岗人员应具备与保洁环卫工作相应的身体条件,就业协理员岗和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办公软件使用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5.已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早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临洮县医疗保障局:临洮县文峰西一路13号(临洮县医疗保障局)二楼211室。
联系人:孙雪花
联系电话:0932-2242187 13993272890
临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洮县洮阳镇瑞新路89号(县卫生监督所)206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人:孙晶晶
联系电话:0932-2242521
3.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失地农民需提供原乡镇出具的失地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并结合年龄、家庭、收入等因素建立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确定拟安置人员。安置岗位根据本人意愿、学历、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后,由临洮县医疗保障局、临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所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情况、适应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三)人员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四)组织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协议后安置上岗。
四、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期满后,对于符合再次安置条件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公共服务项目实际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对安置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安置期间本人如有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协议:
1.户口迁出本辖区的;
2.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安排的;
3.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吃“空饷”或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5.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9.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月发放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标签: 临洮县 就业 人员 岗位 聘用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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