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市“人才归宿”定向引才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宿州市“人才归宿”定向引才公告发布,资格复审将于4月26日举行,地点为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面试定于4月27日进行,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将贯穿全过程,若提供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不得携带其他物品。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2024年宿州市“人才归宿”定向引才公告》规定,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现将2024年“人才归宿”定向引才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地点: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7号,市内可乘9路、12路、31路公交车到园林处站下)。

人选: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人员。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盖章,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按期毕业等事项);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教育经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其他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引全过程。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

四、考生须知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要求,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不接受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3.参加面试人员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者,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其他物品(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等在考点统一存放)进入候考室或面试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4.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7-3051721、3054338

附件:1.宿州市情简介

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宿州市情简介.doc

附件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标签: 资格 复审 面试 宿州市 2024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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