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简称“海岛中心”)是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自然资源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为国家公益一类综合型海岛科学研究与业务支撑机构。主要从事海岛战略规划政策研究与资源生态调查监测评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保护修复及国际合作等业务,承担国家海岛管理数据库、物种种质资源库与海岛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为全国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编制池”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聘用5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热爱海岛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满18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4月2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全日制院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4.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2日。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5.上文所述平潭“事业编制池”是指平潭综合实验区为服务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平潭人力资源中心”)设立“事业编制池”,供海岛中心使用,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人员招聘到位后,由平潭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员的编制、工资等人事管理,其他事项由海岛中心负责。
四、报名
(一)报名
1.报考者可直接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7:00,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按规定在报名网站上传身份证、报名表(应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学历学位、工作经验证明、主持项目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在职报考者还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中心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
(三)申诉审核
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2:00,报考者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普通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通过审核人数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报考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取消开考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8:00-12: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面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及时登录报名平台进行面试确认,具体时间要求将另行通知。未及时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如该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名的,则报考者须先参加笔试,再按规定参加面试,笔试工作将另行组织和通知。
(一)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准。
(二)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
(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报名平台,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当天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对象。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面试成绩达到要求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对象到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海岛中心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对于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由海岛中心招聘工作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水平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四)因体检或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由中心党委会研究是否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选。经考察合格后,经海岛中心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聘前公示。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审核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批同意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报考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二)学历认证要求。(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三)专业要求。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四)诚信档案。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有以下浪费考试资源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记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1)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2)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放弃聘用资格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咨询。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门户网站(http://ircmnr.com/)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我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联系。
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坛南湾田美路1号
邮 编:350400
咨询电话:陈老师,0591-86165670
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标签: 招聘 报考者 面试 聘用 岗位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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