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为其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公开招聘一名项目官员。应聘者需具有硕士及以上海洋科学等相关专业学历,具备国际合作工作经验和出色的英语能力。聘用为劳务派遣方式,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44万元/月,转正后为1.8-2.6万元/月,享有保险和公积金待遇。应聘者可发送材料至dcc-occ@fio.org.cn,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劳派公告〔2023〕1号(补招)

根据《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要求

(一)岗位工作部门:

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简称“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简称“协作中心”)。协作中心详情请见:https://www.dcc-occ.com/

(二)岗位类别及招聘人数:

项目官员1名

(三)学历及学位: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及专业要求:

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事务、海洋政策、海洋法、国际关系及相近专业。

(五)业绩、资质要求:

(1)为人诚恳、严谨、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出色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以及优秀的多学科和多文化理解力;

(2)对保护海洋、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展国际合作兴趣浓厚;

(3)具有国际组织、国际项目管理等国际合作工作经验;

(4)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书面表达能力;

(5)具备良好的信息综合与分析能力;

(6)熟悉“海洋十年”框架者优先;

(六)岗位职责:

支持协作中心运行,协调、策划和组织“海洋十年”相关行动,增进与利益攸关方交流,推动各方积极参与“海洋十年”,促进“海洋十年”成果产出与应用,提高协作中心影响力。

(七)具体工作任务:

(1)起草最佳实践报告、中心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筹办、推动和代表中心参加国内外会议和活动,撰写会议记录和报告;

(3)策划、组织和推动实施相关项目;

(4)完成中心主任和执行主任委派的其他工作。

(5)联络“海洋十年”行动、机构以及中心合作伙伴等单位;

(6)跟踪与分析“海洋十年”相关动态和重要资讯,撰写研究报告;

(7)组织制作中心宣传视频和宣传册等宣传材料,联络媒体;

(八)考核要求:

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够胜任所工作的岗位,完成协作中心委派的工作任务。

二、聘用方式及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者签署1年的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

本次劳务派遣岗位试用期薪酬标准为1.44万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薪酬标准为1.8万元-2.6万元/月,并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各类保险和公积金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我所有权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和人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尚未解除行政、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行政、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有犯罪记录及治安行政、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将填好的《劳务派遣岗位报名应聘表》(见附件)、中英文版个人简历和求职信(包括应聘理由、岗位相关工作基础和工作计划等内容)、身份证、中英文论文及代表作,以及本硕博期间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工作履历方面的证明材料,以一个RAR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RAR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类别+姓名+手机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dcc-occ@fio.org.cn,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32-88891760。

2.应聘人员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或电话咨询。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筛选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程序,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通过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劳务派遣工作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应聘和聘用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且个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程序的,后果自负。

(三)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另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附件:《劳务派遣岗位报名应聘表》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应聘 岗位 海洋 劳务 聘用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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