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竞岗选聘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及条件
参加人员范围为与日照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定向日照市就业的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包括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五)符合《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就业上岗条件,能够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024年参加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研究生按期毕业后,参加毕业当年的省属公费师范生竞岗选聘。
参加农村硕师项目的公费师范生,经过高校选拔和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已与区县签约,不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二、竞岗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岗位。根据2020年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招生计划和工作实际需求,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设定。
具体岗位已由山东省教育厅于2024年2月统一发布(岗位链接https://html.gxjy.sdei.edu.cn/html/2024/02/22/20025.html)。
(二)申报竞岗学段学科及对个人成长奖励情况进行自评。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自身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种类(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根据正在申请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学科确定)、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本公告有关要求,申报个人拟竞岗学段学科,对个人在本科阶段校内成长奖励情况进行自评,填写《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申报竞岗学段学科及校内成长奖励个人自评表》(以下简称《申报自评表》,详见附件1),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成长奖励主要对担任学生干部、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优秀毕业生及校内处分等5类情况进行赋分,满分15分(具体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
公费师范生将《申报自评表》(电子版和个人签名按手印的扫描版)及自评有关证明材料,依据自评表中的评分要素次序(教师资格+注明起止时间的担任最高学生干部职务证明+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明+奖学金证明+优秀毕业生证明+受处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于4月23日前发送至日照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邮件标题为:学校名称+姓名+自评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获奖情况或经历,在校期间受处分的必须如实提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日照市教育局将向有关省属高校函询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是否存在受处分情况。
(三)材料审核与成长奖励赋分。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每位公费师范生提供的《申报自评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个人成长奖励得分,并在日照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rizhao.gov.cn/)进行公示。
(四)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9日。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申报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抽取试讲课题,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7分钟。同一面试室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评委现场公布本面试室的面试成绩。面试不指定教材,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课程。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材料复审。面试结束在休息室等候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公费师范生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复审时须提交身份证、《申报自评表》、成绩单及有关加减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审核后原件需退回的退回,复印件由市教育局留存。
(六)综合成绩合成。竞岗选聘的综合成绩由成长奖励分和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15分。面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公费师范生成长奖励分和面试分合成综合成绩,并在面试考点、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七)选岗。选岗时间为面试当天下午,成绩公布2小时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参加。选岗前,各区县可就教育发展和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宣讲。选岗人员按照申报的学段学科,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申报学科学段对应选岗后,申报人数超出岗位计划数未选岗的人员,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相应学科剩余岗位中依次选岗。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以试讲学科(限小学语文、数学)作为选岗申报学科依据。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定岗位后,当场签字确认。未按照要求参加选岗、选岗过程中放弃的和选定岗位后放弃的,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八)签订协议。选岗结束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到本区县就业的公费师范生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的公费师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聘资格,按违约情形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成长奖励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3日。
(二)对参加竞岗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竞岗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竞岗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履约从教的,按鲁教师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办理。其他事项按有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办理。
(三)在竞岗选聘期间,公费师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了解日照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竞岗选聘的,责任自负。
(四)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应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到选岗单位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考研)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选岗的,请于4月23日前将《关于放弃参加2024届日照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的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日照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772602、8771906,电子邮箱:rzsjyjrsk@rz.shandong.cn。
附件:附件1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申报竞岗学段学科及校内成长奖励个人自评表.doc
附件3关于放弃参加2024届日照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的声明.doc
日照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师范生 公费 竞岗 面试 省属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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