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新政镇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公共安全保卫工作。招聘对象为非农户籍中的就业困难群体,包括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完全失地农民、随军家属等。应聘者需拥护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26日,地点为新政镇人民政府就业办。招聘采取面试形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工资待遇为1850元/月,含五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相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具体为我镇非农户口中:

1.城镇低保中的享保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完全失地农民;

7.随军家属。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公共安全保卫工作。

三、工作地点

新政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内容

负责维护单位秩序、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单位大门值勤及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服从组织调配。

2.年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政镇人民政府就业办

3.联系电话:

座机:83886128 手机:18976392207

4.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八、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2.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1850元/月(含五险)。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人员 聘用 公益性 招聘 就业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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