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将于4月25日进行资格复审,4月27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等证件参加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规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请各岗位未入围边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递补。

(二)资格复审地点:经棚二中(西门进入)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尚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持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10.面试考务费50元(现金)。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将电话通知拟递补的报考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考生必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或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有关事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二)面试地点:经棚二中(南门进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及安排

1.面试形式:本次面试形式为试讲,讲课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课程,同一考场内同一学段学科讲授同一课题。讲课题目由每学段学科抽到第一名讲课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40分钟,备课内容为一节课内容;讲课时间不超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讲课时不准使用多媒体课件,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要有适量的板书内容。所有考生不得自带教具,所有学科均上室内课。所有岗位的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讲课,除英语、日语学科外讲课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讲课的,按零分处理。

2.讲课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讲课范围、内容:克什克腾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现行使用教材,大致范围:幼儿园五大领域教材;小学4—6年级(其中体育5—6年级“体育与健康”义务教育教师用书)教材;初中8—9年级(其中地理、生物7—8年级,化学9年级)教材;高中(含职业高中)高一年级教材。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临时身份证)入场。

(四)面试的几点规定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接受统一封闭管理(收缴通讯工具),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有其它违规情况者,取消面试资格。

2.除候课室工作人员外,面试全程不得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76-5221707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2024年 4月18日

标签: 面试 复审 资格 复印件 原件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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