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公告

房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1人,年龄35周岁以下,须具备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北京市户口。招聘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非正式在编人员,待遇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额度人员发放。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有优先录用条件者,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人数

本次招聘法制工作人员1人。主要从事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等政府法制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行为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法学类(0301)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北京市户口(本地户籍人口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含)以后出生人员。

6、中共党员、从事过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等相关法律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为司法局非正式在编人员(指行政、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额度人员进行发放,统一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管理方式

此次聘用人员与房山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最低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有优先录用条件的,请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房山区司法局(拱辰北大街甲29号)政工科(40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表附后)

八、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法学综合知识面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成绩在房山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公布(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上公示(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1387334

房山区司法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房山区司法局法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标签: 聘用 人员 面试 司法局 招聘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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