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相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具体为我镇非农户口中:
1.城镇低保中的享保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完全失地农民;
7.随军家属。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公共安全保卫工作。
三、工作地点
新政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内容
负责维护单位秩序、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单位大门值勤及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服从组织调配。
2.年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政镇人民政府就业办
3.联系电话:
座机:83886128 手机:18976392207
4.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八、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2.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1850元/月(含五险)。
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列表:
标签: 人员 公益性 岗位 聘用 招聘 就业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