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教育局通知,教师调入该县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此通知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调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发布。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以免影响调动办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调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教党组﹝2024﹞13号)文件精神,凡申请调入我县工作的教师,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德化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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