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诽谤或诬告。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902-6976850咨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止。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举报受理电话: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0902-6976850
附件: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新星 技术开发区 公示 2024 聘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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