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时间: 2024年4月22日(周一)、4月23日(周二)上午8:00前到达
地点: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注意事项:
1.空腹;
2.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1张;
3.费用自理(现金350元)
上述注意事项务必遵守,否则体检单位不予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察
用人部门对考察人员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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