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海西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公开招聘公告》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有关规定,对报考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士兵及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加分对象
(一)退役士兵;
(二)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
注: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须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 间
2024年4月17日9时至4月18日18时
(二)地 点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会议室(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东路19号,州人民医院北门对面)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退役士兵证;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由于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三)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且满3年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须提供材料: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六个自治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的ΧΧ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现仍在职(或未退休)。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
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个自治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
(模板样式见附件1)
(四)时间认定
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考生网上报名之日,符合本省、海西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
根据公告规定,此次加分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的加分证明材料,历年的加分证明、扫描件及复印件均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个自治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加分,需委托他人代办加分事宜的,必须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否则不予办理。
(三)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均要提交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所报送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加分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
联系电话:0977—8711940、8711904、8711907
附件: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
2.委托书
3.考生承诺书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标签: 考生 证明 海西州 自治州 六个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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