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于2021年获批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紧扣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类、数字经济与工商管理类、文化创意与传播类、师范教育与人文艺术类、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类五大专业群,构建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女性教育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社会学、工商管理学、设计学、中国语言文学4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女子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相对应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并与相应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证照;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工作证明,需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工作证明,需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01497(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女子学院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应聘 人员 聘用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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