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刘洋、徐金玲、张纹瑞)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龙凤区拟对刘洋、徐金玲、张纹瑞三人进行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符合要求的人员经过街道寻访、区就业中心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反馈。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刘洋,身份证号:23060219******0264;徐金玲,身份证号:23060319******4020;张纹瑞,身份证号:23060319******0223,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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