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17 15:19来源: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区拟面向辖区内目前在岗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个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宜昌高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9:00起至2024年4月19日17:00结束。
3.报名地点:宜昌高新区公共服务局206会议室(发展大道45号)。
4.准考证领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4月20日下午15:00至17:00期间至区公共服务局206会议室(发展大道45号)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包含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必须知晓的事项。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要求填报的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公告》、《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2024年宜昌高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6.其他
(1)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2)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gxq.yichang.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3)《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具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二)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进入面试入围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招聘岗位的,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成绩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告。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备案及聘用管理
(一)区公共服务局根据考察结果报高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宜昌高新区事业编制进行管理。
(四)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4402338
政策监督电话:0717-6900696
附件:1.2024年宜昌高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宜昌高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宜昌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宜昌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面试 高新区 聘用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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