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简章

平塘县为发展乡村医疗体系和稳定医生队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招收3人。招聘条件包括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类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等。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23日,地点在平塘县卫生健康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按50%计入。聘用人员试用期后合格予以正式聘用,需在村卫生室服务6年以上。招聘过程中,相关部门将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平塘县卫生健康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平塘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pt.gov.cn/)发布相关招聘简章。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人,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平塘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平塘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科(9楼905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平塘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6.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截止2024年4月22日退伍未满1年);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提前准备上述材料,根据岗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缴费

1.资格审核。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2.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现场交纳100元/人的考务费。在报名结束后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准考证发放。参加笔试考生本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4月26日工作时间到平塘县卫生健康局9楼905办公室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100分),此次考试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09:00-11: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环节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环节成绩按100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pt.gov.cn/)上发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若以上规则仍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简章。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

1.按照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在我县服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照我县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6.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等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请关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3.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

0854-7226703,平塘县卫生健康局;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平塘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2.平塘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平塘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平塘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平塘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标签: 招聘 笔试 体检 聘用 平塘县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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