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及相关工作规定,现将现将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递补体检、考察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喀什地区)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已于2024年1月5日结束,现将递补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8日至1月14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人社局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报到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县市岗位的考生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社局报到,报考地直岗位的考生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报到要求: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应主动与各县市人社局、地直各用人单位联系报到具体事宜。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或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市人社局、地直各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前期交纳的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地区人社局统一移交至各县市人社局及地直各用人单位。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咨询电话:0998-2671026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喀什地区)递补体检、考察结果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标签: 聘用 社局 公示 体检 递补 喀什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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