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 >的通知》( 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万州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万州人社发〔2023〕44号)文件要求,结合太安镇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太安籍脱贫困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铁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7日- 4月18日(上午08 : 30-12 : 00,下午14 : 00-17 : 30)。
2、报名地点:太安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023-58637455)。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太安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太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太安镇公示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太安镇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八、在岗待遇
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太安 招聘 人员 岗位 报名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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