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峡山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编制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范围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70分,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为报考峡山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编制人员并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为潍坊峡山区管委会办公楼212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峡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审(见附件5)或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面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验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现场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由工作人员汇总后集中上缴。
六、其他事宜
1.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提报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提交材料有困难的,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与工作人员沟通。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后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最终审查结果为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报考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4月24日15:00前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4),与本人身份证的同框照片,报送至相应邮箱。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名单
2.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3.未就业承诺书
5.委托申请书
峡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附件 复印件 原件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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