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面向退役军人招聘仓库管理人员4名,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能够适应室外、高温作业等体力劳动。招聘流程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将按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人员,体检和考察环节合格者将进入公示环节后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承担宁波市级政策性粮食与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等职责,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开展市级粮油物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省级综合应急物资库浙东区域库职能。

公司下辖两个库点:甬江中心粮库和富家岭中心粮库(正在建设中)。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创新,公司与安徽、江苏等粮食主产区建立了多渠道的粮食产销合作模式,为宁波市的储备粮油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应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4月17日(含);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和具体条件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年龄

学历

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

备注

仓储

管理

4

30周岁及以下(曾在部队担任过班长的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面向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好

到仓库工作,能适应室外、高温作业等体力劳动及夜间值班

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4月17日(含)。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需完整填写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退伍证、士官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Hr@zhongp.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姓名+应聘岗位”,例:XXX(姓名)+应聘仓储管理。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试时间由招聘公司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逐一通知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岗位招聘。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可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削减招聘指标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础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需自理)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者,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安排体检及考察。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网站:http://www.zgnblssc.com/,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空缺名额视情况予以递补,如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以递补。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2.应聘者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4-87918309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员工职位申请表.doc

标签: 招聘 面试 体检 资格 递补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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