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2024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人组文〔2024〕1号)、《咸宁市2024年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要求,现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本次“招硕引博”考试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审查情况
计划招聘心理健康教研岗1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共14人。(详见附件)
二、组织程序
(一)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市教科院三楼会议室(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
3.考生须提供:《咸宁市2024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个人承诺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通过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不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无法提供审核材料或有考生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硕引博”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递交材料作假或不符合要求,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笔试(专业水平测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市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
3.笔试内容: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考生于正式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笔试开考后10分钟(9:10)未到达考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2)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应不少于3人。如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3人,该岗位考试正常进行,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如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3人,该岗位考试取消。
(3)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不再通过公告统一公布,采取短信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当天下午参加面试,请各考生密切关注,保持手机畅通,若在14:00前仍联系不上的入围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入围考生将依次递补。在15:00前采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入围考生并发送考生本人笔试成绩。
(三)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15:30
2.面试地点:市教育局二楼小会议室(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
3.面试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长为15分钟。面试阶段,因考生弃考,造成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可继续开考。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考生15:10未到达考场抽签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3)如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3人,只有2人,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人,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1.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笔试、面试成绩均有效的情况下,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因考生面试弃考,该考生专业水平测试计算零分。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
3.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廖鹏 177 2032 2939
附件: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硕引博”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6日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硕引博”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廖 婵 宋小青 邹佳琪 穆丽芳 潘 娜 葛 扬
郑梦君 汪春楠 陈亚春 王秋莉 胡晶晶 徐恬琦
黄 瑞 陈 徽
标签: 面试 考生 笔试 2024 成绩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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