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是嘉兴市建设局下属培训教育机构,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建设系统相关专业的培训及考试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副总经济师1名,负责中心市场拓展、项目开发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建筑或工程类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共党员,在嘉兴市国有企业担任班子成员或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5年(现任或曾任),具备比较丰富的市场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以往业绩突出、经验丰富且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综合条件
1.政治表现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履职能力强。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3.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注重团结,作风过硬;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并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表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以应聘者姓名+培训中心副总经济师(例如“张三+培训中心副总经济师”)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686901346@qq.com。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本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获通知参加资格验审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任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缴纳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4.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直至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获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参加本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以备验证。
4.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的名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以及对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合招聘岗位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住建局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资格。拟录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招聘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者不适合招聘岗位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住建局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严格招聘回避。市住建局及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成员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在范围内应聘。
(二)本次招聘中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关程序,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有关面试成绩及录用情况将以短信通知大家。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如有不详尽之处,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祝先生;0573-82092588。
标签: 应聘 招聘 面试 人员 录用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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