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4月15日至19日。公示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征集对拟聘用人员的异议和反馈。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反映。公示旨在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止。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举报受理电话: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0902-6976850
附件: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新星 技术开发区 公示 2024 聘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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