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榆林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将于4月22-25日举行,地点在市委党校三楼。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相关要求包括: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证明、报考限定生源地须提供相关材料、退伍士兵需提供相关证件、特设职位人员需提供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证明、其他证书原件也需提供。放弃面试者须发送放弃声明。体能测评将于4月27日上午进行。资格复审全过程贯彻严格审查原则,虚假作假的将取消考录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安排公告》,现将2024年报考榆林市公务员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4月22日(星期一)—4月25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

2.资格复审地点:市委党校三楼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110号。

3.资格复审人员: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考生。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一般应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准考证(2份),对于其他证件,如护照、户口本、驾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户籍证明等,均不能作为考生身份的认定材料。

2.学历学位认定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学历、学位的查验方法: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因各项原因目前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考录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出入境记录。

3.《报名登记表》。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报考限定生源地(兵源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位,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24年1月29日之前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考生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

6.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加分且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7.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附件4)。报考特设职位的乡镇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须提交县级人社部门出具能够说明目前在职状态、事业编制身份和近5年考核情况的证明(持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和近5年考核文件)。

8.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3)。

9.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留存)。已经通过相关考试且成绩合格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等级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的,终止其考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

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ylzgsh@126.com,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07:0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榆林市委党校(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110号)大门口。

五、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912-3590165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按照报考职位分时段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复审日期安排,务必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非当天复审的考生,不必前往。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觉遵守现场秩序,遵循工作人员的引导,依次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完成后,有序离场,不得滞留或聚集。资格复审现场仅限考生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面试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涂改的,或考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考录资格。

附件1:资格复审分组.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党员证明.docx

附件4: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起止时间及年度考核证明.docx

附件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6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面试 考生 报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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