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广安康贝大药房前锋区李子园街连锁第五十八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

广安康贝大药房前锋区李子园街连锁第五十八店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进行公示。根据相关文件,经医药机构申请、资质复核、实地考察和评审,该医药机构符合要求。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前锋区医保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经办规程》《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恢复、解除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文件要求,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资质复核、实地考察和评审,拟同意广安康贝大药房前锋区李子园街连锁第五十八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对拟纳入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反映至前锋区医保局。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

举报电话:0826-2811647

广安市前锋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标签: 广安市 医疗保障 医药 2024 定点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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