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桦南县事业单位,且经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考察合格的16名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与集合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7:30
地点:桦南县人民政府对面世纪家园停车场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页》(详见附件2),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480元(需带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6293002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桦南县第二阶段人才引进事业单位体检人员名单
桦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桦南县 附件 人才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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