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示(第三批)

龙岗区教育局公示16名教师拟聘人员,公示期为4月16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属实,反映人需提供真实信息。教育局将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教育局将向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考察合格的16人作为第三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3号607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91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教育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龙岗区教育局将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第3批).xls

标签: 龙岗区 拟聘 公示 16 教育局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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